发布时间:2019-09-03 11:52:42 作者:职校信息网
贵阳一中为确实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其不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影响学业,特制定此办法。
凡达到我校正式录取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按省一级一类高中收费标准交费的困难学生;
家庭生活困难,品德良好、认真学习,得到大多数学生及教师的肯定。
(一)减免学费
学校按全年学费的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具体办法为:
1、减免全学年学费的100%: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0.5%
要求:学生品德考核良好等级,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中等水平;
对象: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为残疾人且家庭无固定收入、烈士子女(现抚养方无固定收入)、下岗工人收入极低或无保障、单亲家庭(抚养方无固定收入)、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其他一些特别困难学生,经学校研究认可的。
2、减免全学年学费70%: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1%
要求:学生品德考核良好等级,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中等水平;
对象:父母为残疾人、烈士子女、下岗工人、单亲家庭、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等一些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附近的家庭子女及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
3、减免全年学费的50%: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1.5%
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学生品德考核良好等级。
对象:家庭经济来源不固定,生活有较大困难的、父母为残疾人子女或烈士子女一方有收入但偏低的、单亲家庭抚养方有收入但偏低的、优抚对象需要帮助者、家庭意外事故及其他困难需要帮助者(此项需学校研究认可)
(二)定期困难补助
补助范围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3%---4%,要求学生品德考核良好等级,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得到教师认可;补助对象为家庭极为困难子女;定期困难补助以月为单位发放。生活确有困难但品学兼优者,可同时享受减免学费。
一等补助:每月300元,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1%;
二等补助:每月200元,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1%;
三等补助:每月100元,不超过正式交费生的1%。
(三)临时困难补助
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引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学校认可后,是具体情况予以补助。
1、困难补助必须由学生本人自发申请,并完整填写贵阳一中贫困资助申请表;
2、出具相关部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贫困家庭证明并盖公章,如有下岗或残疾等其他因素请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3、各班填写贵阳一中贫困学生电子数据表以便建立贵阳一中贫困学生数据库。
4、班级、年级组,学校教育处对申请学生平时生活进行观察,并由班主任对其家访,确认其需要资助属实。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5、学校根据不同家庭情况界定资助标准,由年级组提出学生受助拟定项目,由学校审核通过方可予以发放。
特困:孤儿、单亲、残疾丧失劳动力、贫困乡贫困户、有贫困手册等家庭。
贫困:下岗、低保、患病、受灾等家庭
一般贫困:低收入家庭、人口众多等家庭。
第五条资助发放流程
根据不同资助项目制作受助学生发放表;
由校长签字同意后将发放表交予学校财务室,受助学生须带学生证到财务室领取资助;
领取资助后由班主任告知其家长受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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