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5 09:00:27 作者:职校信息网
学校简介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93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约1.2亿元。学校于2008年与县技工学校合并办学,是一所融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现有教职员工133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人占25.7%,中级职称教师53人占45.3%;“双师型”专业教师占96%。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400余人。 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现开设有机械加工技术、学前教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子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学校现有教学设施设备总值达1700余万元,专业设备1400余台(件)套,校内专业实作实训室30个,多媒体教学设备70套,理实一体化教室10间,实训工位1200余个,藏书7万多册,校外实训基地10个。
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人数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3年 | 100人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3年 | 80人 |
机械加工技术 | 3年 | 150人 |
计算机应用 | 3年 | 70人 |
电子商务 | 3年 | 50人 |
会计 | 3年 | 50人 |
学前教育 | 3年 | 100人 |
报读条件
(一)初中毕业生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持中考成绩、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按分数线依次报名。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4、学校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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