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8 14:50:53 作者:职校信息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相应的公共服务的水平也相应的有所提高了,以前人们对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还没有那么及时和完善,现在人们的要求也相应的提高了,那么现在国内外紧急救援员的现状是什么呢,下面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应急救援队伍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如“119”消防员救援队和“999”“120”等医疗急救队伍;还有一类是自愿应急救援人员,这些人员主要是由企业社区或社会各阶层的人员组成,他们通过培训和学习,掌握一些应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可在现场起到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灾种不同,行业风险不同,对应急救援人员的能力需求也不同,有条件的企业或社区、城市,应针对自身、本行业和地区的风险特点,培养更多的有很好应急能力的救援人员。
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紧急救助的经验。如美国的紧急救援之所以取得较好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紧急救助员及半职业化的志愿者队伍。这些志愿者有医师、护士、司机、消防人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保险经纪人等,他们参加灾害救援分两种形式,一是半职业化的相对固定参加某一部门的灾害救援工作;二是根据协议临时被招募参加灾害救援工作,志愿者与专业灾害救援管理部门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来确定的。志愿者参加政府灾害救援一般不取报酬,带有奉献性质,国家发给志愿者一定的补贴。
法国现行消防队伍体制分为现役、职业和志愿消防队三种形式。现役消防队员有8000多人,志愿人员有20万,是法国救援体系中最具特色的一支力量,同时也是最基础、最主要的力量,占法国消防救援力量的80%。志愿人员有公司老板、职员、警察、医生、律师、农场主等。荷兰、匈牙利和德国等在自愿应急救援人员培养和使用方面都有成熟的经验。德国各州的志愿消防站一般承担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在汉堡等大城市还负责医疗救护工作。从国外救援经验和救援力量构成上看,主要有四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消防队员,二是民防队员,三是专职救助员,四是义务人员和志愿者。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起来的救援人员和队伍,是救灾的主要生力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8月正式公布紧急救助员这一新的职业,为适应我国紧急救援形势的发展应运而生,具有重要意义。紧急救助员在国内首次提出,是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总之,在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紧急救援发展还比较熟练,救助经验比较丰富,而且救助组织形式也比较多样化,但是我国来说相对要缺乏点实践经验,毕竟我们的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也需要不断的完善,更需要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加入到紧急救援队伍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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